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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的眼睛告诉她,不是这么一回事。
他有意穿了一件她送给他的紫色灯芯绒衬衣,人既没瘦也没胖,潦倒落魄的神态始终依旧。
走了这么多天,为什么一个电话都不打给我?他的关心,使她有些心动。
我特别想回国去!
她淡淡地说。
那个南方城市,那条江,那石块铺就的小巷,走在上面,声音清脆悦耳,相比现在,那时真像广场上的鸽子,飞则飞,停则停,自由自在。
她出来留学其实不过是自讨其辱自求沦为二等公民。
圣马丁教堂传来阵阵钟声。
沈远停住脚步,说:真是的,谁不想回去?但回去得有条件。
他承认自己是个懦夫、打肿脸充胖子也要说国外如何好。
他取下眼镜,掏出手绢擦了擦眼镜,戴上眼镜之后,他望着对面比广场高许多的英国国家画廊,那是全世界唯一免费出入的大型美术馆。
他说他有一天在高更的画前站了三个钟头,绝望耗尽了他以前对高更所有的敬意。
他似乎觉得她没听,你在听我说?他恳切地请她听他说。
好的,我听着。
她也喜欢高更,大学毕业她留校讲艺术史,高更、凡·高,凡·高、高更随他们在校园散步,一个孤独被几人瓜分,孤独就不那么可恨了。
他们在房间里长谈,关于艺术以及如何把生活当作艺术来过。
在中国的一切,仿佛都变得遥远起来。
伦敦,这座多次出现在一个阿根廷作家笔下被损毁的迷宫,当她和他此时此刻置身其中,才真正看清了迷宫的颜色、厚度和像诗一样的音质、韵律,它仍然神秘。
只能不知所措,只能晕头晕脑、毫无出路,除此之外,还能怎么样?还谈艺术地生活,或生活艺术化,真太奢侈了!
灰黑沉寂的天空逐渐升高,夹着一些暗青色。
他是那种肯吃苦又能吃下孤独和寂寞的男人吗?他就读英国国王大学英国文学,研究D·H劳伦斯,并不了解女人,起码不了解她这样的女人,像一些D·H劳伦斯的研究者一样,或者像劳伦斯一样,生活总被他们自己弄成一团乱麻。
她对沈远说,他应该回国去,别空谈条件条件的。
何必呢?我们在中国躲躲藏藏在一起,费尽力气到英国才住在一起。
他说得的确是事实。
沈远搂着她的腰:别离开我,好不好?
她想抽掉他的手,却被他握住了。
她摇了摇头,心想你来就和我说这些。
油黑发亮的铁狮子变得模模糊糊。
他们远远看去像一对热恋中的恋人。
她的脸色柔和,说时候不早了,她得走了。
就顺着这马路往前走一会儿。
他提议。
他指的是西敏寺大本钟一带,泰晤士河畔那些脚步优雅的绅士淑女喁喁私语,旅游车的马蹄声响在光滑的路面上,让人心醉,也心碎。
真的,在伦敦的夜色里,坐在某个都铎式建筑的酒吧,手握一杯加冰块插着一片薄柠檬的科涅克酒,晶莹嫩黄,诱你全身心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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