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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军’二字便是他从今往后的名字。
携万千豆兵之力,以一敌千。
一人便是千军万马!
说真的直到此刻他倒是还真心有些庆幸。
在最后的一刻少年他赌对了。
敢死营信奉丛林法则,弱肉强食是这里唯一的规则。
是以假若你只是一个没有任何特殊技能,唯一的作用只是充当一个高级一点的炮灰的死囚徒的话。
那么那人的保质期注定将不会长久,有可能只经过了十次,甚至于头一次战斗之后。
便彻底的被投入了,专属于敢死营的乱葬岗之内。
然后被人一把火烧成了渣渣。
运气好点的话,假若是有几个心善的同乡。
大抵还能够帮他收收骨灰,然后找个机会送回老家。
运气不好……
等那大火一灭,大雨一冲。
鬼还知道什么劳夫子的骨灰在哪吗?
或许顺着大雨被冲刷到了哪条溪河,然后落入了某人的肚中也未可知不是吗?
万幸此刻的张凡云并不是这样的可悲炮灰。
他已然通过了自己的能力,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名字‘千军’!
………………………………………………
晚间……
在收拾好了自己的房间过后,少年他郑重其事的将那个会陪伴着,自己走过十分漫长的一段岁月的铁皮项链,戴了起来。
穿上了由敢死营中甲士,所送来的衣甲之后。
便踏出了大门!
在白天的时候,虽然说他已经在霸金刚以及那个叫做寒铁的寒甲男子面前展示过了自己能力。
但是要融入敢死营这个特殊的军队。
他终究还是要度过,最后的一关。
那个在这一季度敢死营中的无冕之王。
传闻中一个,打破了敢死营有史以来历史记录的男人。
一个活过了一百二十七次战场搏杀的男人。
一个被称之为‘怒龙’的男人。
在这个与前世古代历史背景一般无二的世界里,众多的神兽之中。
令人感情最为特异的无非也就是所谓的龙了。
此人既然能够以此为名……
自然而然的绝绝对对的不是什么泛泛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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