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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奴,血族的奴隶,惧怕阳光,阳光可以让他们灰飞烟灭,而且不能永生,只有几百年的寿命,跟人类相比就是皮肤变白了,多长四颗尖牙,参考没有得到艾德曼金属的金刚狼。
血族仆人,可进行简单的兽化,可以长出胳膊和腿部连接在一起的蝠翼,实力更强,可以短距离的飞行。
参考范海辛里德古拉的新娘。
平民血族,独立长出蝠翼,拥有真正的永生。
血族男爵,实力更强,还可以变蝙蝠,操控蝙蝠,和精神蛊惑,随意制造血奴,制造吸血鬼仆人有一定数量限制,拥有一个初拥,只能是平民吸血鬼。
血族子爵,比吸血鬼男爵更强的实力,并且会控制乌鸦和猫头鹰,狐狸和豺狼,血族仆人数量限制提高,可以制造少数的平民吸血鬼,一个初拥只能是男爵。
血族伯爵,血族侯爵,能力以此类推,逐渐变强,多谢小法术小能力。
到了血族公爵,对它有致命伤害的物品伤害性消失,阳光已经无法杀死它,只能对它造些轻微伤害,不害怕火焰,但是还害怕圣光。
血族亲王,无视阳光,没有弱点,还是害怕圣光。
血族帝王,对圣光有强大的免疫力,极难被杀死。
血族始祖,半神级,可以开发出自己一脉的血族分支。
血族真祖,伪神,媲美神灵的存在。
血神,成神了,牛逼了,成为一个萌新小魔神,下等黑暗生物的神。
其他种族跟血族境界划分差不多,只不过没那么明确。
他这地下室里大多数都是血族男爵级别以下的怪物,高的根本就没有,可能是那个怪物猎人实力不够。
就算是男爵级别的也就那几个,大多数都是平民级和仆人级。
回到厨房,开始做饭,在血液里兑了点水,兑了点油,放点葱花,香菜,撒了点盐和酱油。
搅拌一下,放到锅里蒸。
那块大腿肉煎了个七分熟的狼排,剩下的不知道做啥,就搅碎了做了三根香肠。
做完之后,克劳斯自己端到了书房,他可不敢让那些骷髅来,笨手笨脚的还得给他卖咯。
一想起骷髅,他就一阵生气,那个该死的黑暗巫师还说是精英级骷髅,一个要了他20金币。
不过卖相确实挺好,一个个雪白雪白的,比外边幽灵森林里当守卫的僵尸们卖相好看多了,还不臭。
吃完饭,将餐具送往厨房,他回到书房的桌子上,开始看起自己领地的规划图。
他这里现在很安全,绝对不会有怪物猎人或者正义爆棚的英雄们来讨伐他。
因为他卖了好几件祖传的高级宝物,从教廷还有猎人协会和王室那里买了1000年的和平豁免权。
其实他变成血族,闹得沸沸扬扬,周围人都知道你以为他的这座城堡是谁搭的。
迷雾山脉之前可没有城堡,这可是他花了大价钱请最好的施工队在一个月之内建起来的。
周围所有人都知道,有个得了绝症,快要死了的的贵族老爷,变成不死族得了永生,在迷雾山脉里盖了个城堡,安稳度日。
其实主要的原因是这个世界的人对黑暗生物并不太敌视。
因为这片大陆上并不是人类一族一家独大,矮人、精灵、兽人,上边有鸟人,下边有魔鬼,地里还有黑暗精灵,海里还有各种海族。
还有好多其他种族,和强大的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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