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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之宝与小让住在了一起,自从那天晚上之宝亲眼目睹小让的遭遇后,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到小让工作的夜总会接她下班。
这天也不例外,她见已经十一点多了,于是走出门在一家面铺店要了一碗面,垫垫肚子。
由于她每天晚上都来这家店吃饭,老板已经认识她了,悄悄的在的面里放了几块排骨。
当之宝翻到排骨的时候,困窘和感动同时涌上心头,眼里挂着泪花把面和排骨吃了下去。
初秋的夜晚,凉风习习。
韩之宝挺着大肚子站在小让工作的夜总会对面的街上望着夜总会门口。
进出的人群中,一个背影吸引了之宝的注意力。
那个背影是从出租车上下来的,穿着黑色的风衣,戴着鸭舌帽,帽檐压的很低,但之宝仍旧一眼认出那是风在。
自从上次在医院见过风在一面已经两个多月了。
这个时间风在来这里做什么?之宝看见风在走进夜总会,一颗心忐忑不安起来。
风在不是已经脱离黑社会了吗?为什么这个时间不在家里陪着心禾独自一人来夜总会做什么?之宝想着,情不自禁的朝夜总会门口走去。
俗话说冤家路窄,怎么就那么巧,韩之宝刚走到门口,就碰到一位老熟人——扫帚头——李恒。
他开着一辆跑车,四个人从跑车上跳下来,挡在了之宝的面前。
“哟!
韩之宝!”
李恒早已不再梳着扫帚头了,留起了板寸,染着五颜六色的颜色,像一个彩色的足球。
他凑到韩之宝的面前,不敢相信的打量着她,道:“意外收获啊!
我是来找小让的,没想到你也在这里做啊……”
他说着把目光停在了之宝的隆起的肚子上,夸张的叫道:“哇塞!
哇塞!
被人搞大肚子了。
知道孩子的爸爸是谁吗?啊?哈哈……”
李恒说完哈哈大笑了起来。
韩之宝没有说话,她的心都在刚刚走进去的风在身上。
她以为自己可以的,她以为自己能做到,可是……她做不到。
她的心里装不下任何别的男人,满满的都是风在。
李恒见韩之宝不说话,压着笑说道:“怎么?都这样了还出来做啊?”
之宝终于抬起头,看着李恒道:“你说完了吗?说完了,可以让我走了吗?”
李恒突然掐住之宝的下巴,一双眼睛色迷迷的看着之宝的脸:“韩之宝,我发现你越来越有女人味了哦!
一个野丫头居然也……”
李恒的话还没说完,小让就冲了过来一把打掉李恒的手,大声质问道:“李恒,你想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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