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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多马匪速度着实不快,按理说马是北戎之地特有的大宛蹄马,马力向来不弱,可短短三十里路程却行到天黑,才到了他们口中的那处银矿场地之外。
想来姓刘的那位马匪王敢有如此大动作,想必定是有了暗度陈仓之计。
不然以那几位也非善类的马匪头子能没猜疑?
云长风跟随众位马匪刚到此地十里外,便下了马,三百多人四散分开悄无声息的接近满是冰雪的银矿场,显然他们对于此类大事做多了,经验非凡呐!
他们如一只沧狼,血腥而又残忍,在冷酷的风雪之中,向着自己的猎物慢慢靠近,路上遇到的探子也都给悄无声息的做掉了,血化了地上的白雪,不知得下多久大雪才能给再次覆盖。
这会,他们已经到了银矿场,藏在暗处。
把手揣在袖子里蹲在地上的云长风,哈了几口热气,瞅了一眼旁边这几天熟识起来的马匪,这是要搞偷袭。
没意思。
但他有些好奇,平时这帮人可以算的上是猪狗不如的混帐恶人,没想到一做起事来,倒真让人刮目相看。
闲着无事的云长风拍了下身前一位壮硕汉子,指着前方有几十号人烤火的银矿场,问道:“王老二,这处银矿有多少人,清楚?”
壮硕汉子猛的回头,看是前几天才交上的二把刀,松了一口气,骂了声他娘的,便皱着眉头轻声道:“二百多人还是有的。”
说完,便马上又回过头,保住手上的温度,好再接下来的战斗不会失手。
对于他们马匪而言,命真不值钱,他们的命很贱,更不用说普通百姓的命。
银子金子才真是最值钱的货。
当一群亡命之徒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作买卖,还会理会别人死活。
在他们眼中老子活了一天就得享受一天,指不定老子这颗脑袋就得搬家,为善为恶对他们而言有狗屁意义,管他死后得要下多少层地狱,老子就这样了,爱咋咋地……
云长风把手从大棉袖子子抽出,握住双刀刀柄,嘴角微扬,人多才有意思么。
随着天色越来越黑,即使白雪也难以透光,三百多马匪,抽出刀去偷袭银矿场。
偷袭很成功,银矿场上的几十位马匪被倾刻杀光,不过却也引来了别处马匪的注意。
一时间,双方五百多号人开始互砍了起来,场面热血狂撒,血腥味浓厚,有点不堪回首。
在众人中最起眼的云长风一回首,便被人盯上了,几个马匪提着刀就砍了过来。
双手摸刀刀柄的云长风摇了摇头,抽出右手刀,三颗头颅挥洒着滚烫的热血,滚落下来。
对于这帮乌合之众,云长风很难认真对待。
这并不是云长风第一次杀人,到底是几岁第一次杀人来着,他忘记了!
不过杀过几人之后,他似乎狠享受这种感觉,他双手持刀,向前一跃,如一只狼一般扑入战场中。
有入了三流境界的九雲术为底子,又学了绝世杀人刀法,场中几乎无人抵地过他。
既然杀人刀要在杀人中寻求,那便用杀人刀来杀人。
云长风不再隐藏实力,不分敌我,一刀出,必见血光。
他舞起双刀,一刀入魔,一刀斩杀三人,再一刀七十二式中的一式,又杀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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