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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熙佩服她,就是因为佩服,才会把这种重要的身家交给她。
“你疯了吧!
交给我?我姓赵吗?你家不姓赵吗?为什么不去求你父亲的庇佑偏偏来相信我。”
“因为我只相信你!”
赵明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没有疯,如今把身家都交给华雀,不是因为他有多么喜欢华雀,他喜欢华雀,可以有比交付身家好上千万倍的方式。
如今全盘托付,是真的再没有更好的人选。
“十四家盐行掌柜知道我告发沈致远后,联名书信我爹,我现在在赵家已经是一个鲁莽冲动的幺儿了,他们恨不得让我即刻卸位滚回老家去。
沈致远不倒,鲁辟要我死这些都不打紧。
可是一旦此事不成,十四家盐行就要被那些老股东悄声瓜分了,我第一次离家掌事,不能让这种事发生,我宁愿这些盐行落在你手里,随你怎么挥霍,哪怕给你赎身也成,也不想被那些老油条糟践。”
赵明熙深吸一口气接着道,“你可能不会理解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宁愿把身家给娼妓也不愿意给自家的掌柜,但你只要记住一句话,假若我活不成了,这十四家盐行就是你赎身的本钱。”
红烛烧完了最后一寸,只剩一缕青烟飘到赵明熙的眼前,他惨然一笑忽地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我这辈子做胆小懦弱的幺儿做腻了,如果临死之前干一桩轰轰烈烈的事,那我愿意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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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鹭】
沈致远收监问审。
新科探花衣锦还乡。
这两件事加在一起,足以震荡梅州。
黄慎之骑高头大马,帽插宫花回来的那天,街道上围满了百姓夹道欢迎。
因为沈致远的缺席,更是让黄慎之独占鳌头,威风凛凛的探花郎成为了全城的焦点。
穿破耳膜的鞭炮,成千上万的花团,十里红布一直从城南铺到城北,让那探花郎的马蹄沾不到一丝污秽。
百年难遇的场面啊!
喜鹊都为这荣耀引路开道!
探花郎头顶青天白日拱手,在鲜花潮水中拱手道谢。
小娼妓淹没在人海中踮起脚尖,只想看看旧容。
黄慎之衣锦还乡之日,珍鹭头戴轻纱早早就去了城门口。
可是人太多了啊,拥挤的人群把珍鹭推出千里之外,她挣扎着就算跳起来也只能看见黄慎之高高的宫花,却看不到多日未见的脸庞。
宫花可真鲜艳啊,艳地就像康庄大道的红布编织。
珍鹭远远瞧着,在百姓高举的手臂缝隙中间只能看见一角罗袍,宫花在人海中起起伏伏,好像被潮水托举着要越过龙门。
他终于回来了。
他终于可以带着满心的抱负回来了。
珍鹭想叫探花郎的名字,她想唤一声慎之,可这两个字就像鱼骨头梗在了喉头。
她不想功亏一篑,一定要黄慎之坐安稳了,一定要他没有任何后顾之忧才好。
珍鹭会等黄慎之来找他。
衣锦还乡,众人欢庆的日子,她只用做当中小小的一份子就好。
她想抒发的喜悦,可以在以后的日子里与黄慎之单独分享,此刻她得躲到不见光的地方才好,只有她躲到暗处,黄慎之才有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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