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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言自语道:“你还没吃饭吧?我找找有什么可以给你吃的。”
她走进厨房里捣腾了半天,把一个盘子放在程述面前。
盘子里放着一根切成小段的火腿肠和一个蛋黄,程述迟疑了片刻,不知要如何下口——虽然变成了一只猫,但他本质上还是个人类,学着白眼狼的姿势吃饭实在是有些不自在。
祝好看他不为所动,还以为他是不喜欢,苦恼道:“我家没有别的了,要不我出去给你买点猫粮吧?”
比起猫粮,显然还是火腿肠和鸡蛋黄比较适合他,为了打消祝好的念头,他也顾不上姿势别扭,赶紧埋头吃了几口。
祝好看他终于开动,露出了满意的笑,说道:“你慢慢吃,我先去洗澡了。”
她抱着浴巾走进卫生间里,不一会儿就传来哗啦啦的水声。
趁着这个空当儿,程述用两只前爪捧起盘子里的食物快速消灭干净,在听到开门声时装模作样地舔了舔爪子,假装自己只是一只正常的小猫咪。
祝好看到空空的盘子,有些惊喜:“哇,你好棒,吃得那么干净!”
程述抬起头想要应下她的夸奖,却发现她只围了一条浴巾,赶紧把脸别开:啧,这家伙都不知道避嫌的吗?就算现在他是只猫,好歹也是只公猫!
祝好当然不知道他的这些小心思,她翻箱倒柜找了一件旧外套铺在床头柜上,当作是程述临时的床。
程述心领神会,轻盈地跃上去。
外套软乎乎的,带着她身上的气息,他忍不住用前爪揉面团似的在上面踩奶,眼睛也不自觉眯起来。
现在这副模样实在有些丢人,但猫的行为习性让他无法控制住自己,还好这时的祝好并不认识他,不然一定会被那家伙嘲笑。
祝好看他乖巧地卧着,也靠在床头,随手拿起放在床边的一本侦探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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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述出神地看着她的侧脸,思绪有些飘忽,不知不觉回想起初次见到她的那天——当时他正陷在昏天暗地的睡眠中,突然被一阵电话铃声惊醒,是秦聿风。
秦聿风其实算得上是个非常讲义气的朋友,在程霜出事之后的那几年里,要么就是隔三差五就会来家里看他,要么就是打个电话问问他的情况,哪怕很少得到他耐心的回应也不会感到恼火。
那天程述根本不想接电话,因为前一晚喝了太多酒,他的头疼得像是要裂开,但神使鬼差还是接起来了,懒洋洋地喂了一声。
电话那头的秦聿风语气十分严肃,程述还记得他跟自己说,老程,那个人又出现了。
程述的脑袋嗡的一声,几乎在一瞬间清醒,他知道他说的“那个人”
是谁——那个人几乎每一天晚上都会出现在他的噩梦中,让他无数次大汗淋漓地惊醒,以至于不得不靠酒精来维持自己的睡眠。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祝好,他还记得自己说话语气很冲,跟吃了炸药似的,无礼又让人厌恶,但当时的他根本不在乎这些,更不在乎祝好的想法,一心只想着赶紧抓到那个人,结束这场将自己折磨得身心俱疲的漫长的噩梦。
后来当他发觉自己对这个女孩生出了不一样的感情时,一度感到十分懊悔。
这样的初遇着实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如果时间能倒流,他或许会稍微捯饬一下再出门,或许会表现得更礼貌一些,将语气放缓一些,给她留下一个更好的印象。
祝好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放下手里的书,腾出一只手挠了挠他的下巴:“小家伙,你怎么还不睡觉,是不是想跟我一起看书?”
程述心说谁想跟你一起看这种弱智的侦探小说,身体却很诚实地靠到她身旁,她看的是阿加莎的《东方快车谋杀案》,这本书应该被翻看了很多次,书脊已经微微隆起,封面也褪色了。
祝好:“以前我妈妈总是把这本书当作睡前故事读给我听。”
像是在跟他聊天,又像是在喃喃自语。
她合上书,叹了口气:“不过他们都不在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
程述本就不擅长安慰人,更别说身为一只猫他连话都说不了,只能用脑袋拱了拱祝好的手。
祝好摸了摸他的脑袋,问他:“那你呢?你为什么会流浪?你也没有爸爸妈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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