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零九章【纪录连连!
】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日子总是一天天的过得飞快。
当然,过得再快也不可能说艾一戈顿时就儿孙满堂了,这种事情还得一步步的来。
实际情况是日子的确飞快的过着,争分夺秒一般,很快就过去了四个月。
玛格丽特同学迎来了她在中国的第一个寒假,但是由于欧洲人也没有过农历新年的习惯,所以玛格丽特决定趁着武青阳已然大腹便便和吴曼殊以及孟小蝶都挺出了一个小肚子,留在美国打算等孩子出生之后再回来的机会,留在国内跟艾一戈好好的缱绻缠绵一下。
经过这四个月的调教,玛格丽特这丫头越来越有魅惑人心的本事了。
大概是每一次诱惑艾一戈的难度都有所增加,也逼得玛格丽特必须不断的升级吧,总是现在如果把这妞儿放出去,那也绝对是个颠倒众生迷乱天下的角色。
其实也不用放出去了,单单是这丫头每周收到的鲜花和情书,就足够艾一戈看上好长时间的。
学校里那帮本来就嗷嗷直叫的小处男,哪里经受得住玛格丽特现在这种妲己级别的妞儿散发的魅力啊?玛格丽特这还没对他们有任何放电的举动,更谈不上什么暗示或者诱惑了,这帮小处男一个个的就仿佛到了季节的公猫,整天趴在玛格丽特的房梁上不断的叫着。
四个月下来,艾一戈简单的算了一笔账,玛格丽特收到的鲜花,最大捧的是一个富二代送的,丫还真下得去血本,2012朵,整整装了一辆车的后座。
附上的卡片上写着:2012是世界的尽头,还是让咱俩在世界末日到来之前赶紧相爱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也不知道这小子是怎么琢磨的,都世界末日了,谁还有心思搞这种名堂,那还不是赶紧琢磨买个航空飞船飞向外太空啊?
然后玛格丽特收到最长的情》网写本都市类的yy小说,早他娘的成大神了!
就跟写《最穿越》的萧瑟朗大大一样!
最具有轰动效应的,艾一戈有些难以取舍。
因为有俩草包一般的男生,一个是连续一百天,在玛格丽特每天必然会经过的教学楼下,看到玛格丽特出现就大喊三声玛格丽特我爱你,搞得学校都有些受不了他,把他请去办公室谈了好几次的话,结果那傻哥们依旧我行我素,非常的行为艺术。
还有一个哥们儿则比较绝,三个多月以来,每隔一个月就去死命的纠缠玛格丽特一回,被玛格丽特严词拒绝之后,丫居然跳上走廊的栏杆,大叫着如果玛格丽特不接受他,他就从上头跳下去。
第一次是一楼,这没什么。
第二次是二楼,这小子也就是就地打了个滚,就没事儿了。
第三次则是三楼,这就有点儿难度了,不过艾一戈觉得身手矫健点儿,在落地的时候懂得如何收发自如的保护自己,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可是,再有大概一周的时间,就该是这小子第四次出现了,大家伙儿都在猜想,第四次这哥们儿会不会从四楼跳下来。
即便是这次丫还能侥幸没事儿,那么第五次该怎么办?第二十八次呢?当然,这个前提是那哥们儿得能够有足够的本事撑到二十八楼。
最后艾一戈决定,这最具轰动效应的,还是等到一周之后,看看那个傻哥们儿会不会真从四楼干下来吧!
要是他真敢,艾一戈估计他至少得去医院看看骨科大夫了,那样的话,艾一戈就决定把最具轰动效应这个奖项给这家伙。
还有个最敢砸钱的,那人是之前送了2012朵玫瑰的那个富二代的朋友,不是南大的学生,好像是北大还不知道是清华的,反正在北京。
某周末回到南京的时候,去南大找他的朋友,偶然间见到玛格丽特,惊为天人,当得知自己朋友求爱失败之后,他毅然决定自己亲自下手。
暗恋与明恋,你选择哪一个?在我有生之年,我有幸将暗恋变明恋,与我暗恋数年的男神纠缠不断。他带我从狼狈逃脱,他救我于水深火热,我终于沦陷至深深情交付却不料有一天他的深爱终能入怀,我如局外人看他与她情根深种终于心如死灰,一件件穿上在他面前脱下的衣服远走高飞。兜兜转转久别再重逢,我游离在数个男人中游刃有余,却不忘给...
我,秦淮誓要成为一个世界上最好的爸爸!重生穿越自己竟然多出来了一个四岁大的女儿?自己的妻子是一个超级大明星什么意思,不过可以有,但是离婚了又是为什么啊!投资公司女总裁?省公安厅厅长的女儿?喂!我只想普通的过日子怎么这么困难!我是秦淮,不仅是一个好爸爸,还是一个好丈夫!...
误把口令红包,发给了班主任没想到她竟然这样...
本以为只有小说里才会洒满狗血,刘梓萌却发现,自己的人生完全可以写成一部狗血的小说。她明明才毕业走出校门,可突然冒出的老公和儿子是什么鬼?清润冷傲的男人自称是她老公,可爱宝宝拉着她衣袖喊妈咪,oh,mygod!她一定是在做梦!老婆,乖,跟着老公回家了!妈蛋!滚开!老娘只是你秘书!...
韩峰下载了一个天庭阅读器,结果发现里面的作者都是来自于一个叫做天庭的地方。韩峰发现自己要开始发达了,随便打赏一点,作者就感激涕零的送给韩峰一些天庭的小礼物。要是我写本小说发到天庭阅读器里面又会发生什么呢?这么多功德打赏,我该买什么呢!功法,仙器,还是灵丹妙药呢?天庭阅读器,书友交流群〔483540051〕...
一场冷血的拯救,她亲手设计,让萧君铭杀死自己腹中的胎儿,随即抛下一切,纵身跳河。事别三年,物是人非,面对昔日恋人,她只冷冷丢下一句,我不认识你。她冷血,却在他得怪病的时候,毫不犹豫地割腕喂血,即使血枯致死,她也无怨无悔她深情,却又在他最艰难的时候,利用他的信任,骗他喝下蛊剂,让他移情别恋。再相见,便是势不两立。一夜白发,这是她的报应,却抵不过那个漠然的眼神来得痛不欲生,早在她踏上这条路的那一刻,情便是她的死神。情尽于此?她断情便活,他移情便活,皆大欢喜,可一种名叫爱情的毒早已入骨,两人又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