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我们呢?”
沈霁青问,“天台的树好可惜啊。”
姥姥在天台圈的那片地,种了一颗桑葚树和黄皮果树,小时候沈父还会摘了去做果酱。
“树没办法了,”
沈母颇为可惜,“盆栽可以搬到新房子去。”
沈家在接近市郊的地方买了房子,本来打算是退休后住进去的,软装都还没进场。
沈霁青脑子里转起另一件事,明年底拆迁,也就是说他之后的寒暑假,都没法和宁歌待一块了。
“我记得家里留了三间房吧?”
沈霁青不经意地说。
“是啊,还有一间是客卧。”
沈母说完,想到什么,非常遂沈霁青愿地接道:“小宁以后放假住我们那边吧,还能和青青做个伴。”
沈霁青眼睛亮亮地去看宁歌。
宁歌依旧保持着该有的礼貌:“谢谢阿姨,到时候看。”
左右拆迁也不是这几个月的事,沈母问起了沈霁青在学校里的事,间或问几句宁歌,宁歌的回答都很简短,总是说着就往沈霁青身上引。
吃完饭,去展馆前沈霁青记起了司机的话,提了要去那家小店看看,买点纪念品之类的。
店的位置偏僻了些,附近巷子又多,几人绕错了两次路,最后宁歌拿出手机导航,才找到了那扇低矮的木门。
父母去挑旅游纪念品了,沈霁青要宁歌扶着他往店内某个区域走。
远远看过来时,这里发着微弱的荧光,沈霁青一进门就被吸引了,走近发现原来一整列柜里都是首饰。
“你想要?”
宁歌看沈霁青拿起一串手链,又在剩余堆在一起的珠串里挑挑拣拣,抽出了另一条。
“一条你戴,一条我戴。”
沈霁青说。
前两天还在因为学姐的事疏远他,今天又像完全忘了隔阂,宁歌对沈霁青的脾气习惯了,父母和周围人保护得过好,沈霁青在某些方面,永远像个没长大的小孩子。
“嗯。”
宁歌没扫沈霁青的兴,他接过手串,想先去结账。
“我再买几个给舍友。”
沈霁青叫宁歌等等,最后挑了几个挂件。
结账扫码的时候,沈霁青抢先一步拿出了手机,他胜利者般朝宁歌晃晃付款成功的屏幕。
宁歌无奈地带着他往两个大人那边走。
“你们挑完了吗?”
沈霁青问。
“挑好了。”
沈父笑着说,店内环境昏暗,他一下注意到了沈霁青的手腕,“买了条手链?”
“好看吧?”
沈霁青晃着手,炫耀他的审美,他拉过宁歌的手,“同款。”
手链上串的石头是小颗不规则的,和宁歌原本那条手绳叠戴起来也不显奇怪。
“不知道的看了还以为你们是一对。”
沈母在旁边开玩笑道。
宁歌扶着沈霁青的手紧了紧,沈霁青轻松地和父母笑了笑:“那又没什么,反正我和宁歌就是关系好。”
暗恋与明恋,你选择哪一个?在我有生之年,我有幸将暗恋变明恋,与我暗恋数年的男神纠缠不断。他带我从狼狈逃脱,他救我于水深火热,我终于沦陷至深深情交付却不料有一天他的深爱终能入怀,我如局外人看他与她情根深种终于心如死灰,一件件穿上在他面前脱下的衣服远走高飞。兜兜转转久别再重逢,我游离在数个男人中游刃有余,却不忘给...
我,秦淮誓要成为一个世界上最好的爸爸!重生穿越自己竟然多出来了一个四岁大的女儿?自己的妻子是一个超级大明星什么意思,不过可以有,但是离婚了又是为什么啊!投资公司女总裁?省公安厅厅长的女儿?喂!我只想普通的过日子怎么这么困难!我是秦淮,不仅是一个好爸爸,还是一个好丈夫!...
误把口令红包,发给了班主任没想到她竟然这样...
本以为只有小说里才会洒满狗血,刘梓萌却发现,自己的人生完全可以写成一部狗血的小说。她明明才毕业走出校门,可突然冒出的老公和儿子是什么鬼?清润冷傲的男人自称是她老公,可爱宝宝拉着她衣袖喊妈咪,oh,mygod!她一定是在做梦!老婆,乖,跟着老公回家了!妈蛋!滚开!老娘只是你秘书!...
韩峰下载了一个天庭阅读器,结果发现里面的作者都是来自于一个叫做天庭的地方。韩峰发现自己要开始发达了,随便打赏一点,作者就感激涕零的送给韩峰一些天庭的小礼物。要是我写本小说发到天庭阅读器里面又会发生什么呢?这么多功德打赏,我该买什么呢!功法,仙器,还是灵丹妙药呢?天庭阅读器,书友交流群〔483540051〕...
一场冷血的拯救,她亲手设计,让萧君铭杀死自己腹中的胎儿,随即抛下一切,纵身跳河。事别三年,物是人非,面对昔日恋人,她只冷冷丢下一句,我不认识你。她冷血,却在他得怪病的时候,毫不犹豫地割腕喂血,即使血枯致死,她也无怨无悔她深情,却又在他最艰难的时候,利用他的信任,骗他喝下蛊剂,让他移情别恋。再相见,便是势不两立。一夜白发,这是她的报应,却抵不过那个漠然的眼神来得痛不欲生,早在她踏上这条路的那一刻,情便是她的死神。情尽于此?她断情便活,他移情便活,皆大欢喜,可一种名叫爱情的毒早已入骨,两人又该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