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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下班的时候,张德帅收到了程辛发来的第三份剧本。
还是一部电影,讲的是一对旅途上相识的男女。
男主是一位流浪歌手,喜欢一个人背着一把吉他,四处寻找灵感。
一次,他在经过蓉锦市的时候,认识了女主。
此时的女主刚被相恋八年的男友甩了,理由是他已经有了更好的选择。
女主一开始并不相信男友会出轨,更不相信男友会不顾八年的感情抛弃她。
她吵过,闹过,也试图挽回过,可是都无济于事。
她借酒消愁,从最开始的痛苦,到渐渐麻木,再到最后彻底放飞自我。
男女主就这样在酒吧里相遇了。
之后的故事有些俗套,在酒精和荷尔蒙的催动下,一夜荒唐。
女主似乎很喜欢男主,当她知道男人是来找灵感的时候自告奋勇地给男人当起了导游。
男主在女主的陪伴下在蓉锦市呆了一周,将周围能玩的地方都玩了一遍,每晚也是相拥而眠。
当男主问起女主是做什么工作的时候,女主告诉他,就在两人认识的第三天,她已经将工作辞了。
他准备陪着男人走遍大江南北,一起寻找灵感。
男主的第一反应就是太荒谬了。
他觉得两人都应该很清楚他们只是寻求一时的刺激。
而且两人的年纪相差太大,将近四十的大叔和刚出校园没多久的女孩,根本就没有共同语言。
可是女主显然不这么想。
她告诉男主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她就被男人身上那种不羁的气质所吸引。
她喜欢他的长发,喜欢他的皮衣和马丁靴。
她喜欢他浓密的胡茬,喜欢他有些粗糙的小麦色皮肤。
她还喜欢他身上淡淡的酒香混合着烟草味,喜欢还他弹吉他时骨节分明的手指,喜欢他眼眸中的忧郁和颓废。
她说他就像一只翱翔于天穹之上的雄鹰,是自由的,潇洒的,无拘无束的。
最终,男人终究是没有能赶走女孩,还是带着她上了路。
一路上,两人爬过高山,穿过草原,游过河流,看过大海。
他们在广袤的草地上嬉戏打闹,在闪烁的星空下放声高歌,在静谧的树林中相拥取暖,在喧闹的城市里肆意而放纵。
在这段旅途中,两人之间的了解不断加深。
男人知道了女孩的经历,心疼女孩的同时,也在心里暗骂那个渣男不懂得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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