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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笑道:“是是,你的绿仙子一旦成精,种植业里你也能算一号人物了。”
得,话题又转回来了。
陶弃咳了一声:“我不是说那个,我是说我写小说的能力啊,你们知不知道,我的文笔在整个府都能进前十名,而情节架构更是……”
“写个小说,那算什么行业啊,哈哈。”
众人哄笑,不再管陶弃了。
陶弃皱皱鼻子,暗道一句:“总有一天你们会知道,写小说也能成个人物的!”
一边说,一边打开随身包裹,取出文房四宝,就地书写起来。
是的,陶弃是一个写手,或者说是“枪手”
,因为他年纪轻,在小说界没有名气,所以只能给别人续写。
江湖上的写手,总有一些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完本,为了维护声誉,不被人骂“太监”
,他们便选择请人代笔,当然,代笔之人也需要有一定的水准。
陶弃虽然才十六岁,但文笔已经不逊于很多中档写手,这可能与他的血统有关,陶家村都是自称陶渊明后人的。
陶弃现在正替一个温姓写手续文,编到了瓶颈,脑子里开始幻想一些稀奇古怪的物件,什么一瞬间射几千支箭的连弩啊,什么会飞的巨型碟子之类的。
“如果真把这些东西塞进去,只怕稿子会被六叔撕掉吧……”
陶弃暗自嘀咕。
六叔就是陶弃的老板,在镇上开了一家书社,签了十几个仆街写手,印书卖书租书,规模也算不小了,周边几个县都找他进货。
毕竟是亲叔叔,给陶弃的待遇还不错,写一万字就有一两银子的报酬,对童工来说算高的了。
“想象力顶个屁用,读者最爱看的还是装笔!”
陶弃想起六叔的训斥,只好抛开杂念。
“龙傲天仰天长笑……”
“龙傲天淡淡一笑……”
“龙傲天似笑非笑……”
“龙傲天大有深意地一笑……”
陶弃正在奋勇笔耕,蓦然听见远处有村民在叫:“大家快到陆家去看仙人啊,真正的仙人啊!”
“仙人?”
陶弃腾地跳起,连菊花和纸笔都顾不得收,撒开脚丫,跟大伙一起向陆家方向奔去。
虽说长得秀气,平日又舞文弄墨,但陶弃一点都没有书呆子那种矜持的坏毛病,有热闹一定要凑的!
在这个时代,修真炼气已经不算神秘,士农工商都会打坐站桩什么的,但只有修到一定境界,才能被称为仙人,呆在陶家村这种小地方,陶弃还从没见过真正的仙人呢。
据说,就算整个南山乡十二村的练气者加起来,也敌不过一个哪怕是最差的仙人!
仙人!
小说里,传说中,踩着飞剑万里横渡,挥洒能碎九重山,一怒可灭日月星辰的仙人!
“如果被这仙人看中收徒,我就能出人头地,不用再呆在乡下了……”
陶弃的心怦怦狂跳,他突然有强烈的预感,自己的人生正面临一个重大的转折点!
就算绿仙子成精,也绝比不上仙人垂青这样的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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