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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筝自嘲的笑,点了一根烟。
“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
朋友伸手握住她的打火机,让莫筝失去了点燃它的可能性。
“才学会,我演砸了的那晚。”
彼时的莫筝还没有学会将所有的事藏在心中,也就没有她后来的所向披靡和战无不胜,眼角溢出两抹晶莹,朋友细细看了看,确定那是眼泪。
“安啦安啦,我家莫筝这么勤奋,没有你驾驭不了的人物。”
朋友安慰的拍她肩膀,揽她入怀。
莫筝笑得惨淡,声音颤抖:“是吗……”
然后到了音乐现场,莫筝眼角的泪渍已被擦掉,补了眼妆才进入。
看不出她刚刚哭过一场。
“啊啊啊啊!
!
!
莫筝你看!
!
!
!”
朋友抓着她的胳膊一顿狂喊乱叫,蹦跳着指给她看。
莫筝被朋友抓得生疼,忍痛顺着她的手看过去,几个男歌手在台上唱得歇斯底里。
这就是朋友喜欢的乐队。
现场气氛很好,观众们十分热情。
莫筝却没什么感觉,摇滚,不是她喜欢的音乐类型,不过也不讨厌就是了。
她站在人群里,像个误闯了圣地的人偶,看着所有人的狂欢,唯独堵不上她心里的那个缺口。
她承认她过于敏感,她不能面对失败。
可换个人来试试,谁又能做得完美。
入学时就加入戏剧社的莫筝一帆风顺,评委的点评无一不是“配角很出彩,抢戏。”
现在被人直白的戳穿还真不太适应。
岂止是不适应,简直就是羞愧难当。
莫筝忘不掉她那天是怎样的面无血色的回到酒店,就像现在,她站在草地上,看着台上的表演,不用动脑就联想到了那天的自己。
那天剧院里坐着的观众,也有几百人了吧。
莫筝格格不入的站在那里发呆,对台上已换了歌手这事都浑然不觉。
待她从走神中回到现实,看着台上的那个女人,“这谁?”
她下意识的问朋友。
“一个小众乐队的歌手,叫什么来着……念……念什么吧。”
朋友答得很敷衍。
莫筝哦了一声,像是突然想起什么,“那怎么就她一个人?”
“原来是一个乐队的,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解散了,我买票的时候上面还报着她乐队的名字呢。”
“那这不就是欺骗观众吗?买的时候说是乐队,来了以后发现就一个歌手。”
朋友好笑的看她,“莫筝,你干嘛这么激动啊,反正不过是个不入流的小歌手而已,她那乐队也就唱唱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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