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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娇娇乖乖的去了书斋。
倒不是她听话,而是考虑到第二日她还要和赵家小姐一起逛翠花街,因此今晚就忍忍,把字先写了,好歹明日可以用来搪塞一下老爹。
怀着这样的想法,她艰难的又让丫鬟们换了衣服,抱着纸笔,丫鬟养娘们众星捧月般的把她送去了书斋。
书斋内的布置比起沈宅其他房舍来,除了豪奢,还多了些书卷气,这当然归功于那一排一排的大书架,沈娇娇虽然不好读书,沈父纵横商场几十年,却也是饱读经史的,没事更爱收藏两本书,因此这藏书的量和质,也算得上扬州城数得着的人家。
书斋内一灯如豆,灯下坐着崔姑爷。
服侍的小童青霭在一边的椅子上倒着,手里也翻着一本书。
这小童乃是崔姑爷带来的——仅有的陪嫁。
因为崔朔平日跟沈娇娇陌路人一样的互不理睬,连带的青霭也和沈娇娇少有交集,只是沈娇娇手下的丫鬟们有去盘问闲聊过的,据丫头们禀报说,这个青霭和他的主子一样,简直跟哑了一样,什么也打听不出来。
沈娇娇不知她们都打听了些什么,但她想,打听别的还好说,如果是打听他主子之前的小情人之类的,那自是一点儿也打听不出来的。
这样一猜,又是自己给自己添堵,那日的晚饭又少吃了半碗。
现下,沈娇娇带着一大串的丫鬟仆妇一进门,就见书斋内只点着两盏灯,崔朔和书童青霭一人守着一盏,各看各的书,书斋内静静的,就深觉这环境跟自己格格不入。
她咳嗽了一声,崔朔才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看习惯了,竟不觉得他脸上那道伤碍眼了,只见他对着轩窗下的另一张桌子点了点下巴,说道:“进来坐。”
沈娇娇心想,这是我家啊!
就板着脸抱着纸笔不客气的走了进来,往轩窗下大大咧咧的一坐,丫鬟们忙上来,给她加披肩的加披肩,倒茶的倒茶,玉兰海棠又给她铺开了纸笔,研好了浓磨,就都垂手侍立一旁。
沈娇娇装模作样的提起笔,看了看眼前的《三字经》,实在是头痛。
倒不是她不认字,沈父前前后后也给她请过十几个先生了,字还是认得的,只是这练字太辛苦,她至今依然一手婴儿体,没什么长进。
如今还没写,她就已经觉得手酸。
叹了一口气,就见崔朔放下书站了起来,对沈娇娇身后侍立的众多丫鬟仆妇们说:“都下去吧。”
继而就立在沈娇娇身边。
沈娇娇觉出他站在自己身边,就脸一红,笔杆越发沉重,因为想到了自己那一□□刨一样的字体。
然后就见崔朔伸手接过了她的笔,微微俯身,在第一行开头的位置写了一个无比标准的“大”
字。
然后将笔放在砚上,道:“今晚就练它吧,就照着这个写。”
接着就走了。
……这不是在敷衍我嘛?沈娇娇疑惑的想。
但刚刚崔朔的那一俯身,留下了好闻的年轻男子馥郁的气息,包围着她,令她有点面红耳热,无瑕其他。
且“大”
字好写,她就垂头“哦”
了一声。
提起笔来写了。
今晚五十个字,明日一百个字,算下来今晚得写一百五十个字交差,沈娇娇想,一次写一百五十个“大”
字要成仙了。
一边写着,一边又感到丫鬟们都在外间探头探脑的看自己,还有捂着嘴笑的,她就瞪了她们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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