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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发了。
#龙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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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躬,鞠躬,再鞠躬。
新书《龙抬头》简介:曾经看不起我的女神,现在来我的公司应聘……
青春不改,热血依旧!
新书第一章试读:
我上五年级那会,我爸领着我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一出来,他便跟我妈离了婚,然后去了南方打工,再也没出现。
我爸走了后,我妈也失踪了,要不是二叔,我早饿死了。
二叔那会还当着兵,隔一两月给我寄来生活费,钱很少,日子很紧巴,因为没钱买衣服,一件旧衣服翻来覆去的穿,脏了也没人洗,跟个要饭的差不多,那时候同学也不爱跟我玩,时间一长,我整个人变得异常沉默,一整天也说不了一句话。
其实那时候我并不明白,自己可能得了抑郁症了。
上高中时,我们班有个女生叫周晴,三朵金花之一,长得很好看,特点是皮肤白,说话甜软,这种女生很容易让男生心痒,每天晚上我都是想着她入睡的,有时候还把怀里的被子当做是她,抱着被子睡。
反正对她这种不要脸的想法,我足足想了高中三年。
当然,这都是我一厢情愿,我这种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她也只和一些家境不错、长相帅气的男生来往。
记得快毕业的时候,我从她座位旁路过,不小心撞到了她的桌子,把她的钢笔撞掉了,当时给我吓不轻,赶紧捡起来递给她。
周晴当时皱着眉头,一脸嫌弃的样子看着我,她摇摇头,说了一句让我记了很多年的话,她说:“这笔我不要了,拿去扔了吧。”
这支笔,看起来九成新,应该是她新买不久的,但她为啥不要了呢?
我自己很清楚,她看不起我,八成觉得这笔我碰过,觉得脏。
这话其实很伤人,很伤我自尊,让我当时愣了好久,脸还发烫的厉害,至于这支笔,我最后也没有扔,一直藏在家里,主要是想激励自己,将来一定要混好一点,堂堂正正地把笔还给周晴……
高中毕业以后,我没继续念书,选择混了社会,在餐馆洗碗,每天过得浑浑噩噩的,像一条狗。
就是那支钢笔,我还时不时拿出来看看,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混出个人样来。
也是时来运转,有天晚上下班,回去的路上,有辆奔驰车出了车祸,我将满脸是血的奔驰车主送到了医院,结果到第二天,车主的家属找到我,给了我十万块钱作为答谢!
十万块钱在当年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能在我们县城买一套房子!
但当时的我还小,也不知道该去干点什么,正好这时候我二叔当兵转业回来了,当即拍板决定用这笔钱做启动资金去做生意。
我从小是二叔看大的,当然很听二叔的话,当时就想,他全赔了也没有事,大不了从头再来,结果,在军营里打拼那么多年的二叔,很能干,很快就用这笔钱做出了一些成就,几年下来就成立了一个小型的服装厂,账面上的流水也有几百万了,还成为了县里的明星企业,总之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我的作用并不大,因为我啥都不会,只能跟着二叔打打下手,但二叔并未亏待我,把我列为厂里最大的股东,每年给我的分红也是最多的。
虽然有了钱,但我这人还是没多大变化,沉默寡言、性格内向,几乎不和别人交流,甚至厂里的人都以为我就是个普通司机。
后来因为业务需要,二叔花五十多万买了一辆中配奥迪A6,因为我比较闲,平时就让我开这辆车送送客户、跑跑腿啥的,别看奥迪A6现在满大街都是,但在当年也算了不起了,绝对是身份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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