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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烧不死我,证明我根本不是女巫!”
村民在惊惧不安中缓缓后退。
人群中响起义愤填膺的叫喊。
“火焰烧不死你,更说明你是邪恶的女巫!”
叶芝:“……”
好嘛,逻辑闭环了。
“那些丢失的家禽都是魔兽干的。”
少女强调道,“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村民们面面相觑,一位身穿粗麻长袍的农妇出面指证道:
“我回村的时候亲眼看到,你把村里的鸡带走吃掉,鸡骨头还丢在原来的地方。”
少女怒道:“那只鸡已经走出村庄领地了,你们怎么诬陷好人?”
当着村民怀疑的目光,少女大声背诵法典中的条令。
“依照国王法典财权法第七页第十四条,冒险者有权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之下,于村庄法理范围外自行获取补给品。”
格蕾据理力争:“再加上那只鸡走出村子领地了,所以我不是偷,而是正大光明的拿!”
面对少女的引经据典,村民们如听天书。
刚才那位正义的群众愣了一下,旋即勃然色变。
“你还光明正大地偷?还说伱不是女巫!”
格蕾:(?_?)
本地的村民太不懂法律了!
此时,叶芝已经和管家离开马车,混进人群凑热闹。
叶芝身旁,一位铁匠提议道:“丢进河里,淹死她!”
“这位大哥。”
叶芝表示很奇怪,“丢进河里,她不就游走了?”
铁匠看了眼叶芝,压低声音:“真女巫你敢抓?找个理由,赶快放她走得了。”
叶芝愣在原地,静止如雕塑。
“少爷?”
弗卡斯呼唤。
叶芝低声道:“别说话,让我捋一捋逻辑……”
实际上,叶芝已经回想起这位少女的身份,游戏中的重要主角,龙裔格蕾。
严格来说,村民家丢的那只鸡,并不算格蕾偷的。
因为格蕾谨遵法律,用散落米粒的方式,勾引那只鸡跟随她走了五里路,等了整整两小时,带着那只鸡走出了村庄的法理范围,这才安心将其享用。
其背后的原因,令人暖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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