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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文学少女(第2页)

可应该是我才对呀毕竟我姓陆呀

陆思文忍不住这样想到。

不等陆思文从那些文字中抽离出来,晚饭被刘阿姨送了进来。

也不等陆思文完全吃完,托福老师就走了进来。

她就像是一台严丝合缝又高速运转的机器,每天都被排的很满。

托福家教是专门从迁市请来的,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老师。

有留学经历,穿着时尚潇洒,有着当下最时髦的中英混杂口音。

每周两次,车接车送来东阳县,至于价格,自然远比人更美丽。

毛纺中学的学费(不含书丶杂),一年才900块钱,而这位托福老师,三个小时2000。

因为生意产业的缘故,陆家虽然离不开东阳,但该有的「品质」都是力求最好,哪怕花费数倍的代价。

越是小地方,富人越需要彰显不同。

紧接着陆思文面对的,就是长达三个小时的英文学习。

听丶说丶读丶写样样要有,她从高一托福课就没断过,自身也勤勉聪慧,有着一口比毛纺中学英语老师还标准的口语。

英语老师上课从不点名她,徒增尴尬。

托福老师离开后,陆思文素指揉了揉太阳穴,感觉头晕脑胀。

然后还要继续写各科作业,她毕竟不是那种学不下去了才出国的,高考有个优秀的成绩,国外名校申请也会轻松些。

等到写完作业,又在自己的浴室洗了澡,躺回床上时已经十二点了。

从此时起的时间,才是属于她自己的。

她终于拿出了翟达的笔记本,满怀期待。

指尖从《漫漫吕途》四个字上划过。

比起英语,她更喜欢汉字,喜欢这些方块笔划中,每一个隐喻丶修辞和背后的故事,这是英文字母无法带给她的

爷爷在世时,就一笔一划教她写字,也培养了她的写作爱好,一直影响至今。

去了美国,自己的这些爱好是不是会变得一文不值?

爷爷说过,只有母语,才能触及一个人最深层的情绪,它定义了一个人思维方式,延伸了一个人的处世方法

就像就像翟同学的《路灯与酒》,为什麽能抓住这麽多人的心?

李白赋予了「明月」二字意义,白居易谱写了「碎银」二字的苦涩,千年来无数笔者丶读者又共同构建了这刻在血脉里的「通感」。

所以千百年后,当一个新的文字使用者提笔写下「明月」时,就相当于抬手接住了千百年前诗仙的一缕薄光。

与刚才相比,陆思文可以说完全两个状态,甚至她自己都不知道,体质特殊的自己,耳垂已经开始发热,变得嫣红通透了。

伸了个懒腰,姣好的身线舒展着魅力,她的身高只能算标准,166,但不该有肉的地方一点没有,该有的地方一点没少,整体的比例非常赏心悦目。

非要说的话,属于看起来瘦瘦的,捏起来软软的。

可惜这种春光,依旧只有一个没有小叮当的太监喵欣赏。

「那麽,我今天就拜读一下翟同学的作品吧,上次只看了一个开头。

「这次足足五万字一天看完太奢侈了,我就看一点就2000字吧」

「2000字足够了,已经很长了,翟同学说了,追读是最好的阅读方式」

一转眼,窗外传来了鸟叫声。

陆思文顶着黑眼圈,茫然的抬起头。

歪了歪脑袋。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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