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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用白大千扔在办公室里的一件旧羽绒服包裹了怪婴。
怪婴已经不动了,小小的胳膊腿儿也有了僵硬的趋势,显然是它作为小妖怪的一生,已经走到尽头了。
白大千捂着脖子爬起了身,在确定自己是安然无恙之后,他和无心合力,把丁思汉搀扶到了四楼家中。
进门之时,史丹凤正在陪着史高飞看电视,丁丁独自坐在客厅里的小板凳上,垂着头自得其乐的玩手机。
忽见丁思汉被人搀进门了,他连忙起身问道:“阿爸,你怎么了?”
丁思汉紧咬牙关,不说话只摇头。
客厅里连张像样的椅子都没有,无心只好让他席地而坐。
史丹凤出了卧室,见丁思汉一手鲜血,吓了一跳:“哟,我有云南白药,你们用不用?”
丁思汉把个脑袋摇成了拨浪鼓,然后也不要人照顾,自顾自的倚靠在了墙壁上。
闭着眼睛喘息良久,他忽然低声说了一句:“不要怕,我死不了。”
丁丁人高马大的蹲在一边,此刻吓得嘴唇都白了:“你是不是被你养的怪东西咬伤了?阿爸你真是个老糊涂,我早就说让你改行,你偏不听!
万一哪天被鬼吃了,也是你活该!”
丁思汉听惯了养子的妙语,故而根本不生气:“不会的……”
他气若游丝的说道:“阿爸不会的……”
丁丁把双手搭在膝盖上,像一只英俊的大猴子,满脸的恨铁不成钢:“什么会不会的,好像你能说了算似的!
你如果遭殃了,还不是要拖累我?你不为你自己着想,也该为我想一想呀!”
丁思汉虽然早就看透了养子的本质,可是此刻听了他赤裸裸的心声,还是第无数次的寒了心。
然而寒心归寒心,寒心也没办法。
身体僵硬的瘫在角落里,他只感觉五内俱焚,自己使用了五六十年的身体忽然变得陌生笨拙了,他仿佛变成了孤魂野鬼,暂时藏匿在一具无主的躯壳之中。
丁思汉闭着眼睛,足足养了一个小时。
右手的鲜血没有干涸,而是缓缓渗入了皮肤纹理之中。
最后他扶着丁丁站起了身:“无心,把它给我,我要走了。”
无心把包着怪婴的羽绒服包袱给了丁丁。
白大千追问了一句:“我说……以后我们是不是算两清了?”
丁思汉没言语,拖着两条腿往外走。
白大千眼看他出了门,心中猛的一阵轻松,精神也有了,扯着大嗓门叫道:“无心,去,下楼给丁老先生叫辆出租车。”
无心果然出了门。
不出片刻的工夫,他顶着一头小雪花回了来:“白叔叔,他们上车走了。”
白大千越想越喜,感觉自己是度过了人生一大关:“好啊,现在天下太平,我也可以把佳琪接回——”
话说到这里,他心中一动,忍不住往史高飞的卧室里瞥了一眼。
佳琪若是回了家,必定又要和姓史的小子狗扯羊皮。
白大千虽然在理智上也知道自家女儿有些问题,可是理智往往退居二线,慈父的思想占了上风,他认为女儿的迟钝和笨拙叫做“敦厚有福”
。
敦厚有福的女儿不是一般小子可以消受得起的,所以他已经做好了养女儿一辈子的准备。
白大千闭了嘴,不知道要不要立刻把女儿接回家。
不过自己除了一块心病,明天无论如何都要进城去看女儿一眼。
掏出手机翻了翻日历,他发现明天乃是周六,进城的人潮必定十分汹涌,自己须得提早出发才能抢到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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