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夜鹰的话我似乎明白了,他自费印刷了这些书,但却极少上市销售,一大部分由他自己发送到各类人物的手中,其中一位便是语言学专家杰弗森教授,难怪我会在他的办公室里看到有这本书,他并不是个爱看幻想小说的人。
而夜鹰的目的,只有一个,找到有共鸣或是相同经历的人,来替他解答他的经历,虽然我没有完整看过书,但我相信书中的经历并不是纯粹想像,而是他的真实经历。
我表现得十分有兴趣:“洗耳恭听。”
餐厅服务员将我们点的牛排、色拉等端上了桌,罗云问夜鹰:“你需要一些酒吗?”
夜鹰的样子显然很需要,看得出他正在努力整理自己的思绪,准备讲一个离奇又真实的故事。
罗云又点了两杯红酒,红酒端来了,罗云在他跟前放了一杯。
夜鹰在沉思,红色莹润的酒在他脸上反出红色的光晕,他用手捂住自己的脸,使劲揉搓了几下。
“一直以来我都关注人最现实的事情,生活、情感,这些最接地气的人和事,因为我感觉那样才最真实,最能让人接受。
我从不相信人无缘无故会突然消失,呵呵,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胡说八道。
可是……,哎,事实证明是我太狭隘了,见识太少了。”
我正想发问,罗云递给我一个眼神阻止了我,夜鹰看起来正在情绪中,搞创作的人多少容易陷入的情感中,突然打断他对他来说也许会引起他的反感。
罗云捏起他跟前酒杯纤细的杯脚,对他说:“来口酒吧。”
夜鹰接过酒杯,喝了一口,他显然平时并不擅长喝酒,红酒的浓烈让他皱了皱眉。
我尽量耐心地等待他开始讲,他却沉浸在自己地情绪中唉声叹气,我并不是个有十足耐心的人,便不再等待他。
自顾自地开始用刀叉切牛排吃。
“夜先生,你必须开口说,我们才能了解事情的始末,才能为你分析。”
罗云提醒道。
他看出了我的不耐烦。
夜鹰叹了口气,终于开始了他的叙述。
“我是个写作的人,你知道每个写作的人在刚出版一本书之后,一定会为自己收藏一本,我也是。
而且我不喜欢在网络定书,我更喜欢取书店,看着书店的货架上摆满了自己的书,享受那种成就感。”
说着他又喝了一口酒,“几个月前我刚出了一步书,照例我去了市区最大的书店,却被告知刚上市就被销售一空,补货要等段时间,我真是又惊又喜,高兴是因为自己的书太畅销了。
但是连我连自己本人都还没有买到一本,不过那天我心情特别好,就决定去其他地方看看有没有。
就这样,我一路逛到了XX区。”
夜鹰说的这个地方我知道,那片地区并不繁华,有许多老宅和外来人口,鱼龙混杂。
“冰谷侦探社”
就处在那片地区,那块区域有许多街头混混和小偷小摸的人。
一代兵王,黯然退役,回归都市,却成为了美女大小姐的保镖。不以才华惊天下,但以风骚动世人。不泡雇主的保镖,不是好保镖。其实,我只是为了更加尽心尽力的保护你。美女大小姐,世家千金,清纯校花还等什么?快到碗里来。...
前世,镇国公府,一朝倾塌灰飞烟灭。...
六年前林墨因庶子身份被逐出林家,落魄之时被秦家收留,与秦慕雪结为连理,却被整个秦家人所唾弃。消失五年,王者归来蛰伏之时,却得知,他一直冷落女孩,居然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女儿受尽五年凄苦和病痛的折磨,林墨发誓要给女儿老婆一个完美的家,让她们成为这个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萧堇末的出轨我始料未及,为了维护这段飘摇的婚姻,我被伤的遍体鳞伤,直到死亡!...
两年痴候,两年苦寻,再见他,他却已另有所爱。候门深深,君恩凉薄,曾经的生死相许,比不过他心爱女人的浅笑轻吟。她病,他要她这个正妃跪伺床前,她中毒,他拿她行过血之术,她毁容,他逼她割皮相换,十年相思,换来一身伤残,当相思成灰,相爱成恨,女医携恨归来,誓要将一切加倍讨还!...
是天意,还是命运?高中生杨浩洗个脚也能掉进神秘山洞在梦里,还是现实?易筋经?乾坤大挪移?降龙十八掌神仙,还是神经?六百岁的武林高手?玄幻?奇幻?都市?校园?武侠?仙侠?本书亦庄亦谐,厚重而不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