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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凶手必须把死者扑到。
死者的脚底处于无落处状态,这才不会踩中镜子碎片。
接着,凶手骑在死者的肚子上殴打他,抓着死者的头朝着床上扯。
为什么是床?
既然凶手不在乎杀人手法,杀人过程,为什么还要固执地把死者拖上床?亦或,凶手只是想要一个更能施展手脚的空间?那卧室的地板才是最好的选择啊。
等一下!
林遥想起,姚志是先被凶手诱骗到林间。
凶手将他打昏后,扛起来徒步行进约有三十分钟,到达主现场,也就是林间的小木屋里。
其实,凶手大可不必非要进入屋子再行凶。
林子走的深一些,照样可以杀人取脑。
姚志的死亡时间,跟温雨辰巡逻时间相互错开。
这说明凶手知道保安半夜巡逻的具体时间,所以,他成功地避开了温雨辰。
那么,问题回来了,凶手为什么固执地要进入小屋?
就像王铮案一样。
凶手为什么固执地要在床上取了死者的骨髓?
林遥再一次看尸体照片。
王铮趴伏在床上,身下的床单几乎被血染红大半。
尤其是头部、肩部几个位置。
从血迹、痕迹两方面观察,王铮就是在床上被凶手杀害,取出脊骨。
确定了这一点,林遥不得不重新审视“两起命案非同一人”
的推论结果。
司徒会错么?
司徒也是人,只要是人都会犯错。
况且,推论是同一凶手的结果仅仅是初步的分析,做不的数。
但林遥却认为,有些话,司徒还没说。
不知道什么时候,沉睡的司徒醒了,看到林遥坐在沙上歪着头,笔记本电脑还开着。
他无奈地摇摇头,下了床拿了毯子,轻轻地盖在林遥的身上。
“吵醒你了?”
林遥抱歉地说。
司徒坐在地上倚靠着林遥的双腿,他看了眼笔记本上面的资料,说:“其实,我在王铮家做的再现案过程是错误的。”
果真么?
在以往的案件推论中司徒不是没错过,在觉自己走了偏路的时候,司徒很快能够找到正确的路线。
也不会因为错了就烦恼不已。
但是这一次似乎不同。
“说说看,哪里有问题?”
“不是‘哪里’,而是从根本上。”
司徒的神色沉了下来,“在我看来,凶手伪造现场这件事就是个错误。
凶手将现场伪装成入室抢劫,但是有哪个抢劫犯还会吃掉屋主的骨髓?这根本起不到蒙蔽警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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