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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三寸长的大嘴,啃鸡爪真是一嘴一个。
别人都是一丁点一丁点的啃,他倒好,直接抓起往嘴里一扔,吧嗒吧嗒几下就一个。
我扔进去到吐出骨头,前前后后不过十秒上下。
更神的是,用这么快的速度啃,骨头还几乎完好无损——据说猫科动物的舌头上有小倒刺,剔骨能力太强,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照他这速度,不出三分钟,鸡爪就所剩无几。
“剩下的……一、二……七,七只,交给你啦?我再出去买瓶吃喝二百五。”
他吃完一大堆鸡爪,喝完马尿,又一次起身。
“哦。”
正忙于啃鸡爪和追剧,起先只是随声附和一下——直到他出门那一刻,我才反应过来,有些不对头——啊?什么?吃喝二百五?这不是初中老师教化学时说的嘛!
学名乙醇,俗称酒精。
这……他这傻缺,喝酒精?真是闻所未闻!
果真,不久之后,他再次归来。
左手一瓶,右手一瓶,正咕咕咕的往嘴里灌——“啊!
爽!”
“你……你真买吃喝二百五?”
我一脸惊恐的看着一步步靠近沙发的他。
“噗!
你还真信啊!
哈哈哈!
我上哪去买呀?医用酒精又不能喝,食用酒精超市也不卖呀。
逗你的啦!
买了两瓶42度的二锅头而已啦!”
哼!
讨厌!
他这两瓶酒算是耐喝的了,一直喝到9:25,也就是剧集播完。
剧集播完,我收起手机,问道:“接下来呢?我们……干啥呢?”
他只是邪魅一笑,然后用那双有力的大手一推,将我推倒在沙发上。
很快我就被他按在沙发上,动弹不得。
“哈哈你不是想来刺激的吗?我陪你!”
接着,他捏住我战裙的拉链,一连串的行云流水的操作,把我的战裙脱下来——“啊!
你干啥呢?”
面对突如其来的操作,我反射性的尖叫道。
“没干啥,热,热要脱衣。”
他又轻轻一把将我搂入怀中,我小鸟依人般倚靠着——同时,嘴角微微上扬:“哼!
热?你热脱我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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