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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她的母亲一辈子都没有得到过婚姻,但这不妨碍她这样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对婚姻和爱情本能的向往。
欧韵致喜欢谭明朗,并且想要和他在一起,一辈子、永远,从来没有动摇过,也从来没有想过这有什么不可以。
直到他们交往后的那一年春天,谭明朗带着她一起到华盛顿去拜会他来美访问的母亲。
在索菲特酒店温暖明亮的咖啡厅里,他的母亲看着她,说:“朗朗,你怎么带了这么个人来?”
她这才恍然惊觉,原来有些事情真的不是你努力就可以的。
其实他们并不是刚认识就在一起的。
大概是因为她的年纪小,起初那几年,谭明朗看着她的时候总像她是个乖张有趣的小孩子一般,又温和又纵容。
直到她十九岁那年的圣诞节他才向她表白,然后在一起,恋爱,感情一发不可收拾。
她从未怀疑过他对自己的感情,就像从未怀疑过自己也爱他一样。
虽然遭到了家中反对,但是谭明朗还是坚定地选择留在了美国、选择了和她在一起,哪怕不惜和自己的父母翻脸——直到他的母亲因病入院,直到一通又一通的越洋电话从北京打过来,直到他的父亲在电话那头破口大骂他为“畜生”
,直到那一天,他提着收拾好的行李悲伤地站在她面前……
没有谁对谁说对不起,只因一开口,他们的眼泪就要掉下来。
在临别的那一天晚上,她把他留在了自己JHU的宿舍里,他们长时间的亲吻、拥抱,仿佛没有明天一样,谁也不肯松开手。
最后还是她先放开了他。
她半跪在床上,一动也不动,看着他的眼,仿佛药透过那双眼睛看到他的心里去,她一个一个字地告诉他说:“明朗,我想要你……”
谭明朗眼中含泪,温柔地吻遍她全身,但却还是没有要她。
现在想来,他大约早就已经料到了他们的感情会有这样的结果吧?所以无论多么想要,他还是勉强自己克制住了。
到底是不忍心伤害她。
其实第二天早晨他离开的时候,她并没有睡着,但她没有起床送他,而是躺在床上,压抑地哭泣,任凭眼泪一滴又一滴打在她苹果绿的床单上。
这是欧韵致二十七年的人生里最后一次哭泣。
那一年她22岁,博士尚未毕业。
但是,已经能通过一场又一场的离别,渐渐成熟到明白何谓“离别是人生之常态”
了。
她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因为父亲的离开而哭泣的小女孩儿了。
就像渐渐习惯了离开父母一样,她渐渐地也习惯了没有谭明朗的日子。
工作和学习之外,逢有时间她总要出去旅行。
一个人背着行李,踏遍了欧美的很多地方,渐渐的,她也习惯了孤单。
且也终于明白到,原来“人生的常态”
不仅仅只有“离别”
,而且还有“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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