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真是那个人魔杖!
所以,那个人才不得不一个小时后,等身体不再“蘑菇”
时候,召集他们所有人,还把所有金发男孩叫出来,如此大发雷霆!
卢政勋那一记阿瓦达索命挨得一点也不冤。
卢修斯魔杖轻挥,下一件物品飞了起来……裤衩。
嗯嗯……那个人当然也是要穿裤衩,否则难道他不穿裤衩到处走,还去参加舞会,那当然不可能……
卢修斯表情十分瘫痪,一点没察觉自己想法正无限接近某只生物——非常脱线。
卢政勋很地“洗”
好出来了,要不是卢修斯给他找了点麻烦,他还会。
一出来,他就已经是衣着整齐模样,花得突破生物界审美极限,然后一手提着一件长袍问:“你喜欢黑色还是白色?”
左手是件黑色长袍,右手是件白色长袍,都是游戏里带出来。
他打算再去练练级,找找揍,这样必须穿装备去,如果外面套是普通巫师袍,整个人会显得很臃肿。
卢政勋自己是不会意,可是却会意他铂金贵族眼里形象。
游戏里外形装覆盖后会产生很贴身效果,哪怕里边穿是重盔甲,外面套长袍,一样会修身合体,根本看不出下面有其他衣服。
卢修斯挑眉看着他:“我觉得你喜欢是白色。”
他魔杖一抖,某白色三角内裤落了卢政勋肩膀上……
卢政勋一抖肩膀甩开它,撇嘴:“别提了,后悔死了我,应该杀掉,再烧成灰灰。”
这一句话,好像就是他对昨晚所有事情唯一总结,转眼就又去关心铂金贵族爱好了:
“我黑白都成,你选你喜欢。”
两套都是军团制服,只不过一套是五级军团,一套是七级军团——七级是黑袍,上面有银铠,但只是装饰用,不具备属性,仅用于覆盖装备外面起个美观作用。
“白色吧。”
卢修斯裹着被单从床上爬起来,酸疼腰让他皱了一下眉,“邓布利多喜欢。”
卢政勋把白袍收了起来,套上黑色,这身衣服有一个配饰,腰部位置有一把银白细剑,无鞘细剑别松垂皮革带子上,如果不是厚重长袍下摆,看起来简直就像个骑士。
“你……”
卢修斯头疼了,“这就是传说中逆反心理吗?”
“嗯!”
卢政勋二皮脸地笑着:“他喜欢白色,那你肯定喜欢黑色。”
“不,我喜欢铂金色。”
卢修斯笑眯眯摸了摸自己头发,“好了,从门口让开,我也要去洗澡。”
卢修斯走了两步按了按腰。
卢政勋侧身,让时候伸出胳膊,把卢修斯揽了过去,嗅着他头发说:“我知道你可能已经习惯那个疼痛了,但是少喝一点应该也可以。”
“放心,现他给我已经不疼,倒是你给我,还有些酸涩。”
卢修斯笑嘻嘻蹭了一下卢政勋大腿,“你是个好学生,亲爱~”
作者有话要说:昨晚爬回久别游戏,把攒券全用了,1Vs1胜率8%,那2%是菜皮属性中有菜部分,脱掉不会变成高手,会变成干菜,不过,大魔道还是牛掰!
开车!她一抬眼,撞进一对孤冷幽深的黑瞳,如寒霜利刃,看得她小心肝颤巍巍抖了三抖。劫财?劫色?还是变态?咳咳,真是衰神附体!那边,咋又蹦跶出一个男人?目标锁定她?碰上俩祖宗,谁不逃谁是蛇精病!有枪,了不起啊?姐有车宝来!宝来草根怎么了?别不把宝来当车看!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某女开着寒酸残损的宝来,傲娇酷毙地甩了杀气腾腾的法拉利,有范儿!初次见面,他负伤在身,举枪威逼假挟持,惊悚飙车,她沉着机智,全力保命真紧张。谁知啥?要跟她回家!坑爹。...
一世齐天,万古大圣曾经,石破天惊妖王出世,玉帝说原来是只野猴,不必理会。结果他以齐天大圣的名义,将凌霄殿掀了个底朝天。现在,他历经万世轮回归来,如来说留不得结果且看孙悟空,轮回归来,成就不朽的万古大圣。呔!吃俺老孙一棒!!书友群423560251...
留学在利物浦的叶琛毕业后就职于利物浦电视台,偶然的机会获得了来自外太空的奥术指环。指环竟然能够将游戏小说里的人物技能赋予叶琛,获得超能力的叶琛在利物浦的生活自然变得越发丰富多彩,许多诡异的事情也发生在叶琛生活中。...
她才貌双绝,是先帝钦点的太子妃人选,却因逼奸太子未遂,劫色失败,从此与后妃之位绝缘,因而继承父业当起一品大臣,朝廷楝梁。楝梁之路不太好走,未来的准皇后瞧她不顺眼,为了保护自身家族,她只好尽股肱大臣之力,呕心沥血肝脑涂地,尽心尽力的辅佐皇上,使他成为一位沉稳刚毅气度恢弘的旷世淫君********某男調戲某大臣辭官吧,跟了老子,包妳一生富貴榮華皇上妒火中烧放开朕的奸臣!...
得罪女上司,当晚被喊去陪桌,从此,我的人生便发生改变...
一个财迷又没有节操的金牌特工一朝穿越重生在一只毛茸茸,黑乎乎的小黑熊身上,真的是很想仰天长啸,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