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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来镇,福来酒肆。
今天大伙计董大福起的很早。
因为老母病危,身为孝子的店老板回隔壁迎祥镇探亲去了,可能要几天也可能一个月。
走之前店老板当着全店伙计的面,将整个福来酒肆的事物都交给董大福打理。
董大福是跟着他白手起家十多年的老伙计,店老板信得过董大福。
福来酒肆是福来镇口碑最好的饭店,这里的美酒和佳肴都是福来一绝。
十二年前,十五岁的董大福刚来到这家酒肆的时候,这里还是只有他和老板两个人,刚刚开张的小店。
十二年后,福来酒肆除了他之外又多了六个伙计,有三个厨艺老道的厨师,甚至还请了两个年轻的看板娘。
其中一个看板娘在两年前还成了大福的媳妇。
虽然董大福今天起了个大早,一遍一遍清理了各项东西有无缺漏,安排六个伙计做好准备、弄好清洁。
当早晨的第一批客人蜂拥而进的时候,他还是有些慌乱。
虽然以前店老板也曾让他半天一天的暂管过酒肆,但没有像这次一下离开好几天,甚至要一个月才会回来。
福来酒肆是经过店老板和他的努力,多年来坚持着过硬品质和舒适环境才成为福来镇最适合喝酒吃饭的地方。
董大福第一次当这么长时间的代老板,想着决不能出什么乱子,感觉压力不小。
他总是有点自信不够,被媳妇春笋说是没有上进心。
其实,董大福非常满意现在的生活,五年前成为大伙计,已经变成了管理层,不用动手干多少活,每天饭店里有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可以聊天。
安心的做着每天相同又不同的活,面对各种各样不同又相似的客人。
这样悠闲的过日子董大福觉得很舒服。
只要能安稳,悠闲平淡一些有什么不好。
怎样过不都是一生么,这样静下来慢慢细品或许才是好的方式。
临近午时的时候,伴随着些微的喧哗,酒肆里来了两个奇怪的客人。
“那是什么,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鹿,这比大水牛都大了。”
“你看那蹄子,那腿上的肌肉多粗壮,比我们人类壮汉的大腿还粗了,这鹿恐怕有好几千斤重量。”
“你看这巨鹿脖子下面是不是有团毛长得像个白色圆圈,难不成这是书上写的风速鹿,听说风速鹿奔跑速度比一般骏马还要快五倍,而且耐力惊人。
你若睡在上面,一日一夜它能带你跑万里路程。”
“风速鹿,你不会搞错了吧,这两个人怎么会有这种异兽?它的速度人类很难抓到。
听说在裕华府里的拍卖行一匹就可以卖上百万。”
酒肆外围满了看热闹的人,有些看客顺便就走进福来酒肆叫上一壶小酒两个小菜,也好了解下风速鹿主人的消息。
对于这意外的免费广告,董大福还是挺感激的。
他好奇的看着引起议论的两个奇怪客人,笑着招呼:
“欢迎欢迎,二位请这边坐。”
这两个人,一个穿着及地的灰色长袍,长袍上还连着一个兜帽,甚至连眼睛都隐藏在兜帽中,仅有露在外面的下半张脸白皙圆润,似乎是位女性。
另一个人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穿着奇装异服的短发青年,鼻梁上还戴着一个奇怪的黑框框。
多年的经验告诉董大福,有些时候,客人不讲的事不要问,尤其是看起来奇怪的客人。
客人愿说的事,只要能说,陪着多聊。
所以他只是惯例的问:“二位客官要吃点什么?本店的福来脆鸡和醉花雕都算地方名品。”
全身罩在长袍中的那个人回答说:“把你们店的招牌菜上个十来个来,那个醉花雕也来一坛,有什么其他的花茶饮料也弄上来。”
声音清脆悦耳,果然是位女性。
董大福陪笑道:“好嘞,客官,我这就安排厨房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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