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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戍所谓的“老地方”
,是指长兴街上鼎鼎有名的“碧波阁”
。
司徒赫和黎戍的马车先到,司徒赫一下车,习惯地一抬头,就望见二楼雅间临窗的位置上坐着一个他最不想看到的人——
韩晔。
……
景元十六年冬月,盛京下了很大的一场雪,武将回京述职,征北大将军司徒赫从军四年,第一次载誉归来。
盛京的百姓们早就听闻这位年轻将军作战的英勇,却还未曾亲眼目睹过他的英姿,纷纷期待不已。
天空仍旧飘着雪花,浩浩荡荡的军队一路驶入城门,旗兵们扬着大兴国的日月同辉盘龙旗帜,保家卫国的男儿身着威武的军装,个个姿态挺拔,看得人热血沸腾。
征北大将军头盔下的凤目在夹道相迎的百姓中细细搜寻,终于,定在了一个绯色的身影上。
女孩系着绯色的长披风,雀跃地跳起来朝他使劲挥手,她的声音在周围的嘈杂中竟听得格外清晰:“赫!
赫!
我在这里!
在这里!”
征北大将军的凤目瞬间一亮。
大兴国的嫡公主,是他的表妹,但她从来不叫他表哥,她一直叫他单音节的一个字,赫。
四年里,这个称呼反反复复地在耳边响过,却没有一次如此刻这般真实清脆,动听得不可思议。
四年后,总算又看到她,总算又听到她叫他的名字,而不是往来的书信里诉不完的情丝缱绻。
司徒赫远远瞧见她,丢下一众亲卫队队员和身后的万千将士,一夹马肚子飞快地奔到了那个女孩的面前,翻身利落地跃下马背,上前一把将她抱了起来,当着所有人的面高高举起,像仰视着他无上的荣耀战功。
时隔四年,他已经长成一位臂弯有力的青年,经过战场风沙的洗礼,他的一身戎装铠甲英姿飒爽,皮肤也晒得黝黑,一双尾稍上挑的勾魂凤眼,把整个盛京的姑娘们迷得晕头转向。
可他的眼里,只有她。
百里婧任他抱着,在他怀里毫不躲闪,居高临下地瞪大眼睛仔细打量他,四年前白白嫩嫩的赫上了战场就变成这副模样了。
虽然是冬日,可他的铠甲上似乎还留有战场上的热量,某些地方还隐约能看到斑斑的血迹和深色的黄土,这就是大兴国威武的大将军啊!
但她忽然就用双手扯住了征北大将军左右两边的脸颊,用力捏了又捏,揉了又揉,笑嘻嘻道:“赫,四年了,你在大西北有没有想我啊?”
那些武将纷纷都傻了眼,他们长期呆在军中,并不认得这个穿红衣的姑娘,可是,大将军的脸岂能随便让人捏的?
岂料他们的将军不仅不怒,反而咧嘴一笑,因为皮肤黝黑的缘故,露出的一口白牙分外地闪亮,经过四年的磨砺和成长,他的声音都变得更浑厚低沉了,与少年时差别甚大,成熟稳重了许多,他用双手上下掂了掂她,笑道:“婧小白,你长胖了!”
身后,跟随征北大将军出生入死的士兵们,看到将军的这个憨笑侧脸更是傻眼,却只有亲卫队的队长周成知道,眼前这个旁若无人毫不害羞的姑娘是谁——
婧小白,四年来,将军的私人信件里出现最多的那个名字。
“赫,你也长胖了!”
女孩笑嘻嘻地回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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