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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赶紧进仓库,追兵应该就要来了。”
其实斯宾塞很想说“接着奏乐,接着舞。”
可惜现在不是时候。
斯宾塞和玛莎各捡了一把自动步枪,进仓库关上了大门。
这枪他俩不认识,看起来像ak47,却装着狙击枪的瞄准镜。
不认识没关系,能用就行了,中国有个叫成才的就用这种枪,瞄准镜是朋友许三多送的玩具。
两人刚进入仓库,戴蒙听到了摩托车发动机轰鸣的声音,在自己的斜上方传来。
不出所料,这就是游戏的一项设定。
两个守卫被打倒和玩家进入仓库是触发条件,追兵会立即骑着摩托车杀过来,哪怕是在夜里。
人在夜间骑车视野比较模糊,耗费精力较大。
人长时间集中注意力,很容易造成疲惫,在城市里一不留神也会发生交通事故。
现在天完全黑了,反派杂兵们开着灯,在丛林里把摩托车骑的飞快却没有一人出车祸。
单从车技来看,这些人全都强的离谱,不逊恶灵骑士火爆强尼。
正因为在夜里开着车灯,戴蒙可以确认敌人的位置。
他先放过了十辆车,有单人也有双人。
再有四辆车经过时他出手了,趴在地上朝着前方的摩托车开火。
他很快放倒了三个人,后面的杂兵骑车过来,没有发现他的位置,也进入了的射程。
为什么等天黑再行动?戴蒙的视力会受到影响,敌人同样如此。
相比之下,骑车的敌人更难发现在草丛里趴着的他,他可没有开什么灯照明。
戴蒙去城镇时事先吸收了不少材料,可以锻造出机枪子弹,完全不用担心弹药不足。
这会儿他火力全开偷袭,比前几关更勇猛!
冲锋枪、机枪的区别在子弹上。
戴蒙使用机枪,哪怕只是轻机枪,威力也要大许多。
冲锋枪是使用手枪子弹,优点在于重量轻,体积小,便于携带适于冲锋突击,故名冲锋枪。
这种枪射速快,后坐力小容易控制,适合近距离交锋。
机枪则使用全威力步枪弹或者机枪弹,一般用来做交叉火力封锁或者远程杀伤。
机枪的枪管更长更重并且可以快速更换,附有脚架,通常由两人操作,副射手携带子弹和备用枪管。
冰箱不愿一起伏击,幸好戴蒙有火种辅助自己上也能搞定。
很快又有三人被戴蒙射倒,前面有人中枪了,后面的人却没有立即刹车,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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