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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厮被踹倒在地,一边摸着伤处一边哎哟哟地叫着,半天后才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没没说什么。
只是公子,您真的,真的喜欢这锦绣大夫?”
顾东临瞪他一眼,“废话。
若是不喜欢,我又何必一天到晚让人跟着她。”
那小厮不以为意,“那锦绣大夫就在那路门子胡同里,反正又跑不掉。
公子实在没必要天天派人盯着的。”
太浪费他们这底下的人了。
顾东临瞪他,“你懂什么?金陵城里的纨绔子弟多得的呢。”
锦绣越来越美了,她又孤身一人,身边还有个拖油瓶似的幼弟,又没个靠山,万一哪天被哪个纨绔子瞧中她的美貌把她抢了回去,到时候我连后悔的地儿都没了。
那小厮在心里嘀嘀咕咕的,“还说别人是纨绔,你自己不就是一个嘛。”
腿上又被踹了一脚,小厮苦着脸道:“公子,您千万别再踹我了,小的皮粗肉厚不怕痛,可要是被踹断了骨头,就没人替您跑腿传话了。”
顾东临瞪他一眼,“敢威胁我了?吃了几个熊心豹子胆?本公子身边难不成就你一个跑腿的?天色不早了,回府。”
小厮连忙收拾了桌上的茶杯用具,边走边道:“公子,不去成家庄了?”
“不去了。
本公子如何能与那种败类同流合污?”
一想到锦绣那美丽迷人的身子趴在那家伙的胸前后背,他就恨不得把沈无夜给拿来宰了。
小厮想着自家公子昔日的恶形恶状,可没少被冠上败类,纨绔之类的名声,偏偏还说别人的不是,不由暗笑。
不过,公子自从那回受伤失踪回来后,性子似乎变得不大一样了。
但哪儿不一样,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只知道自家公子仍是说话恶毒,刻薄,又爱踹人还骂人,但却不再像以往那样把他踹得半死不活。
再来前阵子他们几个随同公子去听戏,回来淋了雨,得了风寒,公子大方地给了他们几绽银子,让他们去找锦绣大夫开药。
虽说平时候自家公子恶劣得令人发指,底下人无不怨声载道,可就那回的举动,却让他们感动了半天。
虽然后来听从公子的吩咐,每人都给了一绽银子给那锦绣大夫,但他们手头仍是还有剩下的余钱,一来可以接济家里,二来还可以留着自己花用,光凭这点,便让他们不再计较之前公子那一箩筐的恶形恶状。
后来,渐渐地,总是从公子里听出锦绣如何,锦绣怎样,小厮再是迟顿,也明白了自家公子这是在思春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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