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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诺索夫才感到了疼痛,鲜血顺着肩膀的位置流了下来。
他一手捂着伤口,凶狠地盯着对面的常盛。
这么长时间迈向死亡的痛苦,刺激得他恢复了一些理智,他感到脑袋里像要裂开一样难受,而自己这边,那个叛变的亚历山大、鲁尼以及自己的姐姐诺娜都不知道哪里去了。
“你们杀了他们?”
诺索夫怨恨地问常盛,他听说过这个人是曾经击败过鲁尼的对手,如果说这群人有能力杀死自己的伙伴的话,那么一定是这个人出的手。
“放屁!”
常盛似乎受到了什么侮辱一样怒吼起来,但是转而又冷静下来。
他一挥手里的剑说,“郭老四,半仙,你们不要开枪。
我发过誓,要为鲁尼杀了他。
虽然我讨厌那个家伙,但是我更讨厌这种灭绝人性,利用别人要挟别人的小人!”
他的话让诺索夫一头雾水,可是常盛的杀气却刺激了诺索夫,他又进入了被戾瘴控制的状态,原本已经慢慢恢复蓝色的眼睛再次变得血红。
“姐姐,”
诺索夫慢慢地把自己的左手拿到了嘴边,然后伸出舌头舔了舔手上的鲜血,“我一定会杀死你的,你的血是甜的,一定是。”
话音没落,诺索夫一阵风似的朝着常盛扑了过去,不畏死地用牙齿咬向了常盛的喉咙。
野兽的本能相比于千锤百炼总结出来的杀人经验来说,后者在有利器在手的时候永远占据着上风。
对于一个在生命危险里锻炼出来的特种兵来说,一个强壮的人全身都是脆弱的,都是可以致命的部位。
常盛笑得如同一只得胜的狼,剑光一闪,已经割断了诺索夫手腕的筋骨,同时闪在了一边,剑光如同女人温柔的眼波一样接连闪动,诺索夫被割断了脚筋扑倒在地。
“这是替鲁尼还你的。”
常盛冷漠地看着诺索夫,他把剑举起来说,“这一剑,是让这个世界上少一个你这样的畜生!”
剑光一闪,郭老四和刘季都闭上了眼睛。
常盛面色如常地看着飞溅出来的血液,他虽然珍惜生命,不愿意让一个人枉死,但是对于这种人渣还是毫不留情的,他展现出的这种铁血气质让郭老四和刘季在心里伸出了大拇指。
“那是什么?”
常盛的声音忽然提高了八度。
从诺索夫被劈开的身体里,蹿出了一个大概半米高的小人来。
这个人浑身皮肤都是干瘪的,紫红的颜色,而且散发着血腥与腐烂的气息,他的脸部已经干瘪得失去了肌肉,看上去就是一个人皮包裹住的骷髅,干枯的头发随着他的蹿动而飘舞着。
在身上,还有那不仔细看分辨不出的紫红色的衣服。
这个小人的身体像游鱼在水中一样在空气里灵巧地游动着,把诺索夫的鲜血一一吸到了自己的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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