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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于经济的不景气,感觉到十分不满,特别是连手机都不能打了,他们更是无法忍受。
国内失去工作的白领们认为,是国家经济政策的失误导致他们的失业,他们在网上发泄着自己的不满。
*
这一段时间最大的一起轰动性的新闻就是,某市有几个未成年人抢劫一名12岁男孩的手机,然后把男孩打成重伤。
男孩被打成颅脑损伤,很有可能终身躺在病床上成为植物人。
这种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件已经算不得稀奇了,每年都发生很多起。
本来这一起案件的几名未成年人已经被释放了。
但是不巧,他们这一次打的是一个高官的孩子。
当高官得知施暴的那几个人,竟然被无罪释放以后勃然大怒。
他认为这种保护法简直就是在纵容犯罪。
于是他就开始提请议案,要求修改法律。
他建议未成年人,保护法所有条例并不适用于暴力犯罪,10岁以上的孩子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案很快就得以通过,成千上万的民众,呼吁了数十年都没有通过的,因为有了高官的参与,在短时间内就得到了解决。
在公开辩论上,又有专家提出了应该给孩子个机会这种话。
官员愤怒的拍着桌子吼道,
“那你们有没有想过受害人以及他们父母的感受呢?谁给他们个机会?”
“是不是一直到有一天,你们的孩子也经历过这种事情以后,你们才会认真的对待。”
有很多事只有在涉及到自身的时候才会感同身受。
只有那些未经历过其他人痛苦的人,才会十分大度的说出来,他们还只是孩子,应该给他们一次机会。
等有一天他们自己也成为受害者的时候,就不再会这么想了。
法律所存在的真正意义是惩罚罪恶,维护公平正义。
而且不是什么感化罪犯。
几乎每一个罪犯的忏悔都是源自于对于刑罚的恐惧,而不是因为良心发现以及对受害人的愧疚。
当受害人眼睁睁的看着施暴的罪犯,大摇大摆地走出法庭的时候,这对他们来讲等于遭受到了第2次伤害。
痛苦的程度,甚至超过了第1次的伤害所带来的。
人要虚伪到何等程度,才会把罪犯的权益置于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之上呢?
如果这项法律能够早几年得到修改的话,那么可能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的悲剧了。
至少那几名懂法的中学生,他们可能就不会如此毫无顾虑的去杀人了。
*
新闻上播出了全世界发生核战争的内容,不过还没有实时画面传递回来。
所以很多人对此都是表示怀疑。
他们认为其实国外并没有什么战争,只是国家为了管控人们而编造出的谎言。
想要出国的人,发现所有的使领馆基本上都停止对外办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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