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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您的快递,请签收。”
“谢谢。”
“嗯。”
我习惯在别人表达感谢的时候表示肯定。
谁知道他们是真心还是假意,再者我的确帮助了他们,这也是我应得的。
虽然我是在为了工资工作,但付我薪水的是快递公司,而我是在为收件人服务,所以,这没有什么不妥。
我顶厌恶那些说“不客气”
的人,虚伪,有什么好不客气的!
送完今天的最后一单,已经快晚上十点。
街头的喧闹掩盖不了时间流逝的真相。
这工作很辛苦,但只要你够快,酬劳还是相当可观。
至少我没有过被房东追着要房租的经历。
大二辍学之后,我干过不少杂活儿,这些杂活都属于那种,老板一听说你居然还上过大学,就会对你刮目相看的那种。
换言之,都是最底层的工作。
我自我安慰道,相较那些还在学校里消耗资源的人而言,我起码已经能创造价值了。
只是在别人问起我如今在哪“高就”
时有些难以启齿。
可那又如何,同学聚会我几乎就没去过。
我想,要是他们直接以工资论反而好些,我现在的收入未必比白领少。
这时我就会感慨,这个世界为何不彻底堕落呢,这样就不用一眼盯着金钱的时候一手还抓着“情操”
不放。
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个卖脆皮玉米的小摊,之前没看到过,估计是新来的。
为躲城管也是不易,可喜的是虽然这个点了,买的人还真不少。
同是天涯沦落人,买根玉米算帮人。
不过我一个男的买脆皮玉米有点奇怪,身边尽是一些女孩子,要么是带着女孩子的男人。
我把自己想象成给在家的女友买零食的男友,这样就自然了许多。
不是我多虑,是现在世俗的眼光实在理解不了,仿佛单身是罪过一样。
咬了一口,果然不好吃,接着把它吃完。
我不喜欢吃脆皮玉米,从过去到现在一直如此,要是没有什么变故,将来也不会改变。
但我却一直对它有感激之情,是它让我和她真正地认识了。
还是在高一。
某天我看到一个卖脆皮玉米的小摊,就过去买。
那时我当然也是不喜欢吃的,但那天心血来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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